模拟法庭:“假离婚”买房未分割财产,复婚后又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0月10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开展第140期家法学堂活动,同时也是第39期模拟法庭。本期庭审演练内容围绕一起复杂的“假离婚”买房案件展开,双方争议焦点为:第一次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一次离婚是否进行了财产分割以及假离婚所购房产的出资来源。
庭审开始,“书记员”徐娟律师宣布全体起立并宣读法庭纪律,核对出庭情况。“审判员”曹佳律师敲下法槌宣布庭审开始,并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
“审判长”:曹佳律师
本案中,夫妻双方婚后为二次享受单位的优惠购房政策而选择“假离婚”。第一次离婚时,双方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且离婚不离家,依然共同居住、生活,经济及债务上全部混同。双方出资购房后不久即复婚,但所购房屋十年间一直由男方父母居住,现两人感情破裂再次离婚,对房屋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产生纠纷。
“原告代理人”:朱一菲律师
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代理人朱一菲律师通过缜密的证据准备,表明双方“假离婚”的原由,力证原告多年来对家庭的巨大付出,且证据证明男方存在酗酒行为、有暴力倾向,对婚姻破裂负主要责任。随后,朱一菲律师现场抛出关键证人证言,证明购房优惠及原告出资情况,进一步请求法庭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的原则,判决该房屋归原告所有,由被告支付折价款。
“被告代理人”:何静律师
面对证人证言的不利突袭,被告代理人何静律师当机立断提出异议,并就证人发言中的漏洞进行犀利反击。何静律师表明原、被告系再婚重组家庭,曾各有婚姻及子女,感情破裂是因为双方互不信任及性格不合,并力证双方第一次离婚前婚姻存续仅5个月,不存在未分割的婚内共同财产,房屋实际出资款来自被告的婚前个人财产。
在庭审辩论环节,双方代理律师进行了多轮激烈交锋,围绕案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全方位输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庭后点评分享中,在场律师逐一发言,肯定了原、被告律师的庭审表现力、语言感染力、临场应变力等,并就其辩论焦点、逻辑思辨、庭审准备中的不足之处给出提升建议。随后,家与家律师延伸讨论了实践中“假离婚”买房的几大风险,如财产分配纠纷、贷款购房资格不受保护的可能性、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可能性、复婚后财产归属纠纷、感情风险、假离婚的法律性质认定、相关刑事责任等。因此,律师建议大家在购房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免因不合适的行为出现难以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