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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基地三周年,徐汇区妇联和家与家签署2024合作备忘录


4月23日,徐汇区妇联和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在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签署2024年合作备忘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研讨会同步举行。

3年前,徐汇区妇联携手家与家律师事务所成立了上海首家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通过专题法律培训、家事模拟法庭等形式,建立三级妇女维权干部队伍、志愿者培训机制。

3年来,实训基地围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全过程,设立了家事调解中心、心理疏导中心、婚恋指导中心、遗嘱服务中心、家风传承中心和家庭教育中心。实训基地已经录制播出了“智汇谭法”栏目46期、公益直播200余场、《中国妇女报》普法文章85篇、普法短视频2000余条、《婚姻与家庭》杂志文章36篇、线上观看人次达到2.26亿人、出版十余部婚姻家庭普法著作,效果显著。

2023年4月18日,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调研指导实训基地;上海、新疆、北京等多个省市自治区妇联领导带队来实训基地参观交流,指导工作。

2024年,实训基地依托律所专业力量,通过主题培训、普法宣传、维权产品研发、家风传承主题活动、婚姻家庭指导服务、法治书籍共享等形式,赋能基层维权干部和巾帼志愿者,提升区域妇女儿童和家庭的法治能力和水平,实现实训基地培训功能和社会普法服务功能双提升。

会上,徐汇区妇联主席宋燕与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主任谭芳律师,就进一步发挥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功能作用签订新一年合作备忘录。

当天,《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研讨会同步举行,徐汇区妇女儿童维权实训基地负责人、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凝未律师主持会议。实训基地律师志愿者和妇联工作者共同就司法解释中同居析产纠纷、夫妻间赠与房屋的性质、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的认定、离婚经济补偿等方面进行交流讨论。

下一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在徐汇区妇联的指导下,以妇女群众听得懂、学得进、记得牢、用得上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区域居民法治意识,助推区域家庭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风,并发挥律师职能优势,为社会法治建设建言献策,营造人人尊法学法、家家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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