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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婚龄过短,嫁妆和彩礼是否要返还?


3月7日,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举办第115期家法学堂,本期通过模拟法庭内训的形式,演练了一起彩礼返还纠纷案。案件争议焦点为:法院是否应当判决离婚,彩礼和嫁妆是否应当返还及返还的比例。

模拟法庭开始前,书记员核对原、被告双方及相关人员到庭情况并宣布庭审纪律。法槌落下,法官宣布开庭,随后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庭审事实调查。

本案中,夫妻俩通过相亲认识,登记结婚后,男方支付彩礼及三金总计二十余万,女方亦陪送相应数额的嫁妆。婚后三个月双方补办婚礼,婚后半年双方因感情不和正式分居,婚后一年女方起诉离婚,因双方婚龄较短,遂产生纠纷。

“审判长”:张欢律师

“书记员”:实习生方正淇

在举证质证阶段,“原告代理人”王敬律师从报警记录、被告多次殴打原告等方面,陈述了双方婚姻关系紧张的事实,因此应准予双方离婚。王敬律师提出“男方支付彩礼的时间是双方登记结婚后”,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因为男方收入较低,大部分彩礼已用于婚宴和家庭日常开销,女方不应返还彩礼;女方的嫁妆也一直用于补贴家庭所需,男方应支付相应折价款。

“原告代理人”:王敬律师

“被告代理人”苑宝丹律师对原告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提出质疑,并敏锐抓住其中漏洞,一一反驳。苑宝丹律师据理力争,表示女方在被告父母重病期间不但拒绝照顾,更是冷言冷语,所谓遭受家暴并无验伤证明,不具有真实性。此外,婚宴出资由双方父母支付,不存在使用彩礼的情形;男方所称女方婚后拒绝性生活,实则是夫妻实际共同生活不足3个月。苑宝丹律师进一步结合当地风俗,证明男方支付的彩礼高于地区平均水平3倍,致使男方经济困难,遂要求女方全额返还。

“被告代理人”:苑宝丹律师

模拟法庭在原、被告代理律师激烈的辩论中落下帷幕。点评环节,在场律师讨论了本案中彩礼给付的时间节点、彩礼返还的几种情形、嫁妆的定义等,辨析了夫妻共同财产、钱款赠与的法律认定,交流了各地风俗与实务判例。家与家资深律师们逐一点评了原、被告代理律师的庭审表现,并指出了她们在举证质证及辩论中有待改进的地方。

家与家模拟法庭,通过还原真实庭审全过程,从原被告角色划分、案情分析、庭审材料准备到模拟庭审现场等环节,预判在办案件走向,感悟经典案件思路,推演各方策略,从而帮助律师快速积累庭审经验,从容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全力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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